昨晚上海与吉林的比赛十分精彩,吉林队以弱者身份挑战强者,前四节战成98平,加时赛上海队最后0.6秒由张镇麟补篮绝杀,上海队赢得非常侥幸,运气成分很大。赛后刘铮的代罚和张镇麟的绝杀引来巨大争议。
最后几秒吉林队领先上海队1分,闫鹏飞获得罚球机会,若是两罚不中,吉林队将获得胜利,如果罚中一球,两队打平。但是执行罚球的不是闫飞鹏,而是由刘铮代闫鹏飞罚球。卢伟用刘铮换下闫鹏飞罚球,最终刘铮两罚一中,张镇麟补篮绝杀,以110比109击败吉林队。
张镇麟的绝杀引起巨大争议,体坛周报记者邵化谦认为张镇麟绝杀前出现重大漏判,那就是刘铮执行第二罚时,球还没有触碰篮筐,李添荣就已经从三分线外提前冲入场内,这次提前进入,已经构成罚球违例。按照FIBA规则,占据篮板分位区的球员,在罚球队员出手之后就可以进入限制区抢篮板, 但不在分位区、站在三分线后的其余队员,必须留在罚球线延长线和三分线之后,直到罚球结束,也就是球触及篮筐之后,才能够进场 。邵化谦指出,这次罚球没有罚进,虽然补篮是张镇麟完成,但李添荣属于同队队员,提前进线属于进攻方违例,一旦出现这次违例,后续这次补篮就不应该被计为有效进球,球权应当判给吉林队掷界外球。
另外裁判专家“裁判的捷径”表达的观点,也与邵化谦一样,他认为李添荣已提前进入限制区,已经违例,此时应该宣判罚球违例,球权应该给吉林队。另外裁判的捷径也认为没有理由让刘铮替代闫鹏飞罚球,规则说到执行罚球的球员出现流血和因伤进行治疗才能用其他队友替代罚球。规则没有说到隐形眼镜,当时闫鹏飞也没有捡到或是拿出隐形眼镜,严格来说,刘铮不应该替代闫鹏飞罚球。如果按规则判罚,张镇麟没有绝杀的机会。
罚球违例的漏判,以及让刘铮代罚都是错误的。这次漏判完全左右了比赛结果,这对拼到最后一刻的吉林队不太公平。CBA裁判应该及时总结吹判案例,不断提高执裁水平,避免重大漏判。对此,大家怎么看?